三阶教立教开宗的重要前提是认为佛教已经进入行将灭亡的“末法”时代,应当适应末法时代众生的根机和需求弘传新的教法,此即所谓三阶教。
1.佛教正、像、末三法的提出和佛典根据
佛教在印度本土的发展并不顺利,不仅要面对致力复兴并寻求变革的婆罗门教与其他宗教哲学流派的挑衅和难以避免的论争,而且还经常受到外来民族入侵和*治动乱的影响。
5世纪初,嚈哒(或称“白匈奴”)在中亚兴起,灭贵霜王朝,在阿姆河南岸建国,5世纪中叶侵入北印度,首领多罗摩耶曾带兵到达中印度马尔瓦地区。6世纪初多罗摩耶之子摩醯逻矩罗(意译“大族”)王在北印度立国,以旁遮普奢羯罗为都。嚈哒人不信佛教,所到之处毁坏寺院,杀害僧尼。北魏惠生、宋云在神龟二年()西行求法,曾到达嚈哒国,看到国王“不信佛法,多事外神,杀生血食,器用七宝,诸国奉献甚饶珍异”。
(《洛阳伽蓝记》卷五)唐代玄奘所著《大唐西域记》卷四在介绍磔迦国时讲到有关嚈哒国王摩醯逻矩罗的传说,说他曾下令灭佛,“佛法并皆毁灭,僧徒斥逐,无复孑遗”;他此后被信奉佛教的摩揭陀国婆罗阿迭多(意译“幼日”)王打败抓获,又被放走,北投迦湿弥罗国矫杀国王而自立,接着“西讨健驮逻国,潜兵伏甲遂杀其王,国族大臣诛锄殄灭,毁窣堵波(按:佛塔)、废僧伽蓝凡一千六百所”,又滥杀无辜百姓。
古印度西北遭受的这种经历给佛教徒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4—5世纪至6世纪出现的一些大乘经典中所宣传的佛法行将灭亡的“末法”思想,可以说是对这种状况的一种反映。
在中国,继北魏太武帝在公元年推行严格的灭佛事件之后,北周武帝在公元年下令禁断佛、道二教,毁坏寺院,焚毁经像,迫使僧道二众还俗为民,设立“通道观”以“会通三教”,在攻灭北齐()后又在原北齐境内推行禁断佛教道教的*策。这种情况促使中国佛教徒容易接受佛教的末法思想,并通过传教、著述继续发挥这种思想。
所谓“末法”是与“正法”、“像法”相对应而提出来的。最早只有正法、像法的提法。西晋竺法护译《贤劫经》卷七《千佛兴立品》说释迦牟尼佛灭后,“正法存立五百岁,像法存立亦五百岁”。此经原本来自罽宾(今克什米尔),公元年译出。所谓“正法”是真正的佛法,后世解释为有教法、有修行和证悟(教、行、证三者具备)的佛法。“像法”是相似、接近于正法的佛法,后世解释为有教、行而没有证悟的佛法,比正法低了一等,表明像法时的信徒素质有所下降。
公元5世纪后秦鸠摩罗什译的《佛藏经》中有“正法住世亦五百岁”和“真法不久住世”的说法。当时正、像二法的说法已经开始在中国佛教界流行。鸠摩罗什的弟子僧睿传他的话说:“佛灭后三百五十年马鸣出世,五百三十年龙树出世”,认为马鸣兴起于正法之末,龙树兴起于像法之初。鸠摩罗什的另一弟子慧睿在《喻疑》中说:
任分而行,无所臧否,前五百年也。此五百年中得道者多,不得者少,以多言之,故曰正法。後五百年,唯相是非,执竞盈路,得道者少,不得者多,亦以多目之,名为像法。像而非真,失之由人。(载《出三藏记集》卷五)
这是将释迦牟尼佛灭后的佛法分为正法、像法,说二者各存在年,然而在像法时代得道(证悟)者少。
南北朝后期,特别在进入隋代以后,因受北魏、北周两次灭佛的影响,一些佛典中宣扬的末法思想在佛教界得到迅速传播。所谓“末法”,意为经历正法、像法两个时期之后,已进入末世而行将灭亡的佛法。后世解释只有教法而无修行、证悟(有教而无行、证)的佛法。
来自北印度的那连提黎耶舍(—)大概是经历了或听闻了嚈哒人在北印度的灭佛事件。他在北齐和隋朝译的佛经中提到佛法毁坏,行将灭亡的说法。他译的《大悲经》断言“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万年。万年之后,经道灭尽”。在他译的《大集经日藏分·护持品》中说进入“末法世时”,僧人不守戒律,不坐禅,不得解脱。他译的《大集经月藏分·阎浮提品》中说:
于我灭后五百年中,诸比丘等犹于我法解脱坚固;次五百年,我之正法禅定三昧得住坚固;次五百年,读诵多闻得住坚固;次五百年,于我法中多造塔寺得住坚固;次五百年,于我法中斗诤言讼(按:原作“颂”字),白法隐没,损减坚固。
这段文字是说,在佛灭后的2年中,按年为一周期,佛法景况是渐次没落,直至接近灭亡。按照《大集经月藏分·法灭尽品》中“正法五百年……像法住于世,限满一千年”的说法,以上引文的第三个五百年以后即进入“末法”之世。此时的佛法唯重佛教形式——“多造塔寺”,即将走上“隐没”。此经的《法灭尽品》还提到来自南方、西方、北方的三位“边夷”恶王,在北天竺“破国杀害人”,“毁破佛塔寺,杀害诸众僧,劫夺佛僧物”。这是佛法将灭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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