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鑫
中短篇小说系列七:
杰克·伦敦(6)《一块牛排》
“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揩干净了盆子里的最后一点汤汁之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等到他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饿得非常难受。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间的两个孩子早就给送上床了,因为一睡他们就会忘了没吃晚饭。他老婆什么也没吃过,默默地坐着,担心地瞧着他。她是一个瘦削憔悴的工人阶级的妇女,可是在她的脸上还留着年轻时代漂亮的痕迹。做汤汁的面粉是她跟走廊对面的邻居借来的。面包是她用最后两个小钱买的。”——开篇以贫穷到只有他一个人吃饭、还没吃饱的悲惨情境将主人公逼向绝境,必须殊死一搏,可能为全家带来食物,或者相反。“可是在她的脸上还留着年轻时代漂亮的痕迹”呼应着昔日的荣光和美好,反衬现在。
“他坐在窗旁一张经不住他的重量的东倒西歪的椅子上,机械地把烟斗塞在嘴里,把手伸到上衣口袋里。口袋里一点烟草也没有,这才使他惊觉过来,不由得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然后把烟斗放在一边。他的动作缓慢,简直有点笨拙,仿佛不胜肌肉沉重的负担。······”——接下来不断渲染贫穷。
“那是一张典型的职业拳击家的脸,一张在拳击场上混了很多年的脸,因此好斗的野兽的一切标志,在他脸上都非常突出。······两片嘴唇破了相,合成一张极难看的嘴巴,好像脸上的一条伤疤。他的下巴显得咄咄逼人,粗壮而残忍。他的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很厚,在紧扣的浓眉下面,几乎毫无表情。······这双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跟狮子的一样——是好斗的野兽的眼睛。他的额头向头发根下面斜着塌下去,头发剪得很短,可以看出他那个相貌凶恶的脑袋上的每一个隆起部分。他那断过两次的鼻子,因为挨了无数次打击而变得奇形怪状,他的耳朵跟卷心菜一样老是肿的,已经比原来大了一倍。这些就是他脸上的全部装饰品。此外,他的胡子虽然才刮过,皮肤里的胡子茬却长出来,在他的脸上涂上了蓝黑的颜色。”——拳击老将的典型外貌描写。
“总之,这是一张在黑胡同里或者在偏僻地方见了就叫人害怕的脸。不过,汤姆·金既不是罪犯,也没有干过犯罪的事。他除了在拳击场上经常打斗以外,没有伤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听说他跟人吵过嘴。······在拳击场外面,他是一个行动迟缓、性情随和的人,而且在他年轻时,钱来得容易,他对人非常慷慨,不为自己打算。他不记旧恨,也很少仇人。对他来说,拳击就等于谋生。在拳击场里,他把人打伤,打成残废,甚至打死,可是并无恶意。这不过是很普通的事情。····”——写他的职业和为人的不同,突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性质。
“他的心脏以最大的压力通过血管曾经输送过太多的血液。现在,这些动脉已经不中用了。它们已经胀得失去了弹性,同时,由于血管肿胀起来,他的耐力也不行了。现在,他很容易疲倦。他再也不能很快地斗上二十个回合,······”——描写现在身体明显不行了,预示着命运。
“现在,他又觉得饿了。‘唉!难道我连一块牛排也吃不到吗!’他高声地嘟囔着,一面捏紧他的大拳头,吐出了一句抑制着的骂人话。······‘半个小钱也不肯。勃克说……’她吞吞吐吐地没有说下去。‘说下去!他说什么?’‘他说,他觉得今天晚上桑德尔一定会打败你,而且你欠他的账已经够多了。’······他正在一心想着他年轻的时候养的那条猎狗,他不断地喂它牛排。那时候,就是他要赊一千块牛排,勃克也会答应的。可是时代变了。汤姆·金上了年纪啦。一个在二等俱乐部拳击的老头子,是不能指望商人赊给他多少账的。”——今非昔比,人随时变。
“这天早晨,他一起来就想吃一块牛排,这个心思一直没散。”——有时候,是有这种执念。
“这一次拳击,他没有事先好好锻炼过。这一年,澳大利亚大旱,生活很艰难,连临时工作都不容易找到。他没有陪他练拳的人,他吃的伙食根本不是最好的,而且有时还吃不饱。他有时即使找得到工作,也是临时当几天苦力。······自从他得到跟桑德尔比赛的机会之后,商人们才稍微对他放宽了一点赊账。······”——进一步渲染必输无疑的结局。
“得啦——掩饰事实是没有用的——比赛前他锻炼得很不够。他应当吃得好一点,心里没有牵挂。此外,一个四十岁的人练起来,当然要比他二十岁的时候难得见效。”——自己完全清楚,没有信心。
“‘老实说,丽芝,我简直没有好好地练过功。’他伸手拿起帽子,向门口走去。他并没有去跟她接吻——他出去时从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这天晚上,她却主动地去吻他,用胳膊搂住他,强迫他低下头来跟她亲嘴。他的身体那么魁伟,相形之下,她就显得很小了。‘希望你交上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要打败他。’”——自己和妻子都有不祥的预感,可能是诀别。
“如果打赢了,那就是三十金镑——我就可以付清全部的账,还剩下一大笔钱。如果打败了,我就什么也得不到······再会吧,老太婆。要是打赢了,我就马上回来。”——如果输了就不回来了······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他喊道。”——无力的呐喊。
“到快活俱乐部,足足有两英里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他当初的黄金时代——他曾经当过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选手——那时候,他常常坐着马车去拳击,而且常有个在他身上押大注的人跟他同路,替他付车钱。······可是他只好走路!同时,人人都知道,在拳击之前,辛苦地走两英里路不是个最好的办法。”——既今昔对比,又增加劣势。
“他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真是不好。除了做苦工以外,他简直毫无用处。即使这样,他的坏鼻子和肿耳朵还要跟他作对。他真希望当初他学会了一样手艺。从长远来看,那总要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说过,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跟他说过,当时他也不会听的。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笔的进款——激烈、光彩的战斗——中间还有一段段休养和闲游的时间——一大串拼命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可以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莫大的荣幸——那种情形的确光彩: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汤姆·金胜利!’而第二天体育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继续今昔对比,并说明走到这一步是必然。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经过他慢慢的回想,他才明白,给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人,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这么容易——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如果说前面显得有点多的话,这一笔就妙些,轮回传承的命运。
“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同两个孩子。也许在拳击的那天,比尔也是渴望吃一块牛排。······他才明白在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托什尔·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拳击的,而他,年轻的汤姆·金,不过是为了荣誉和得来容易的钱罢了。”----进一步对照。
“总之,看起来,一个人一生只能斗那么多次。这是拳击比赛的铁的规律。有的人的精力也许能够狠狠地斗一百次,有的人也许只能斗二十次;每一个人根据他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一定的数字,等到他斗完了这个数字,他就完了。”——进一步说明命运。
“过去,他们总是拿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一个地打倒了他们——每逢他们像老斯托什尔·比尔一样,在更衣室里痛哭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可笑。如今,他自己老了,他们又拿那些小伙子来对付他。”——拳击手不过是一些人赚钱的工具。
“他向左右的观众还了还礼,可是,没有几张面孔是他认识的。大多数的观众都是他在拳击场里第一次赢得荣誉的时候还没出世的小孩子。······汤姆看到他来当评判员,心里很高兴。他们都是老一辈的人。”——进一步说世界不是他的了。
“一身的肌肉就像活的东西在缎子似的白皮肤下面滚动,全身充满了活跃的生命。······而桑德尔立刻就像一个由钢铁和弹簧组成的机件,在灵巧的扳机操纵之下,来往不停,”——这比喻。
“可是汤姆并没有眼花。他参加过的比赛和遇到的青年对手实在太多了。他知道这种拳法是怎么回事——来势太快太灵活了,不会有危险的。很清楚,桑德尔一开头就想速战速决。这是料想得到的。年轻人总是如此——逞凶撒野,猛攻猛打,肆意消耗自己的光彩和优越性,凭着无限的辉煌的精力和必胜的愿望来压倒对方。”——也许经验可以帮忙。
“可是汤姆·金却耐心地忍受着。他知道该怎么办,他自己虽然不再是青年了,可是他懂得青年。他的想法是,在对方没有丧失一部分精力之前,是没有办法的。于是,他就暗自狞笑了一下,故意地把头一低,挨了重重的一拳。······金本来可以把头躲得更低一点,让这一拳毫不伤人地落空,可是他想起了在当初的比赛里,他怎样在威尔斯凶神头上打坏了自己的第一个指节的情形。现在,他不过是想取胜。这一低头使桑德尔付出了一个指节的代价。就目前来说,桑德尔是不会在乎的。”
“他从来不跳来跳去,或者浪费一丝精力。一定要等到桑德尔泄掉了青年的锐气,这个谨慎的老年人才敢还手。金的一切动作都是慢腾腾、一板一眼的,他那双眼皮很厚,转动得很慢的眼睛,使他带着一种半睡半醒、茫然若失的神气。可是,这是一双无所不见的眼睛,在二十多年的拳场生活里,他的眼力早就锻炼出来了。即使一拳打到了眼前,它们也不会眨一眨,动一动,却能够冷静地观测出来拳的距离。”——老将的经验特点。
“他露齿一笑,那张在拳击场上击伤了的脸,露出一种沉思悲愤的神气,继续怀着老年人才有的谨慎,保存着实力。······汤姆是拳击场上的一位将才,他有着由长期的痛苦战斗里得来的智慧。······可是也有几个聪明人,他们知道汤姆过去的情形,因此,他们就接受了他们认为容易赢钱的挑战。
“半分钟之后,桑德尔由于过分自信,露出了一个破绽。在这刹那间,汤姆眼到手到,他两眼发光,右手像闪电一样打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一击——······下巴旁边挨了这一下的桑德尔,立刻像一头阉牛似的倒了下去。······这时候,面对着他的汤姆·金不由得懊悔起来,这一拳要是离桑德尔的下巴尖再近一英寸就好了。那样,他就能把他打昏过去,而他就可以带着三十金镑回家去见自己的老婆孩子了。”——漂亮、但并非致命的反击,不过也唤醒了对手。
“锣声一响,他立刻坐在那张等着他坐的凳子上,而桑德尔却只好走完这个正方形的对角线,回到他那一角。这是一件小事,不过把很多小事累积起来就是一件大事。桑德尔不得不多走许多路,多消耗许多精力,而且要在这宝贵的一分钟里损失一部分休息时间。在接下来的两个回合里,汤姆·金一直节省着气力,而桑德尔则尽量浪费。”——贯彻战术。
“后来,在第六个回合里,桑德尔又大意了一次,汤姆的可怕的右拳又像闪电似的打中了他的下巴,于是桑德尔又等到裁判数到九才起来。”——第二次偷袭成功。
“打到第七个回合,桑德尔的优势完了,他安定下来,开始应付他知道这是他有生以来最艰苦的一场比赛。汤姆·金是个老家伙,可是比他碰到的那些老家伙要厉害得多——这个老家伙从来不失去理智,他的防守本领非常强,他的拳头就像一根有节的棍子,而且他两只手都能把人打倒。然而,汤姆·金仍旧不敢时常攻打。他从来没有忘记他那些打坏了的指节;他知道,如果要他的指节能够支持到底,他就必须次次打中。”——力量转化中。
“当他坐在自己的角落里,瞟着他的对手的时候,他脑中忽然产生一个念头:如果把他的智慧跟桑德尔的青春结合在一起,“那就会成为一个闻名世界的重量级锦标选手。可是困难就在这里。桑德尔绝不会变成世界选手。他缺乏智慧,而得到智慧的惟一办法,就是用青春去买;等到他有了智慧,他的青春也就虚度了。”——年轻与经验不能兼得。
“汤姆·金利用一切他所知道的有利的手法。他从来没有放过一次扭抱的机会,每逢扭抱起来,他总是用肩膀硬撞对方的肋骨。按照拳击的理论,就肩膀跟拳头造成的损伤来说是一样的,就消耗体力来说,那简直要好得多。而且,一扭抱起来,汤姆总是把自己的重量压在对方身上,不肯松开。这样就逼得裁判来干涉,把他们拉开,而没有学会休息的桑德尔还帮着裁判来松开。他忍不住,他总是运用他那威风凛凛的飞舞的胳膊和他的扭动不停的肌肉。每逢对方冲过来扭抱,用肩膀抵住他的肋下,而把头靠在他的左臂上的时候,桑德尔几乎总是把右拳从自己背后挥过去,打那个突出的脸。这一手打得很巧妙,观众非常钦佩,然而并不危险,因此,只好算是浪费气力。不过,桑德尔既不知疲倦,也不知节制,而汤姆总是露齿笑着,顽强地忍受着。”——继续一个浪费,一个保存。
“后来,桑德尔使出了一种用右拳猛击汤姆的身体的拳法,看起来就像汤姆挨了一顿饱打似的。不过,只有老看拳赛的人才佩服汤姆那种在拳头打到之前的一刹那,用左面的手套碰一碰对方的双头肌的巧妙手法。当然,次次都打中了;可是每一次都因双头肌给碰了一下,便使拳头失去了力量。”——里子和面子。
“在第九个回合里,一分钟里一连三次,汤姆都弯着胳膊,用右拳一钩,打中了对方的下巴;一连三次,桑德尔的沉重身体,都给打倒在垫子上。每一次他都在休息了应有的九秒钟之后,才站起来。他虽然摇摇晃晃,有点头昏,不过体力还是很强。他的速度比以前慢多了,可是他浪费的气力也少了。他斗得很苦,可是他会继续利用他的本钱——青春。”——对方在下降,但仍有青春。
“汤姆的本钱是经验。······他一再地用手、脚同身体,装做要攻击的样子,引得桑德尔一时向后跳,一时闪避,一时还击。汤姆·金休息着,可是他绝不肯让桑德尔休息。这是老年人的战略。”——耗费对方精力。
“第十个回合才打起来,汤姆·金就开始用左直拳攻对方的脸,来阻挡对方的猛攻;这时候,桑德尔已经变得谨慎了,他立刻收回左臂,低头一闪,把右拳向上一钩,向汤姆的头旁边打过去。这一拳打得太高,没有真正收效;可是汤姆一挨到拳头,立刻就产生了过去他很熟悉的那种面前一片漆黑、一时昏迷的感觉。一刹那间,或者不如说,在一刹那的万分之一的时间里,他的生命停止了。在这瞬刻之前,他看见桑德尔闪出他的视野,后面背景上的一片注视着的白面孔也不见了;而一瞬间之后,他又看到了桑德尔和背景上的那些面孔。他好像睡了一会儿,才睁开眼睛;不过,不省人事这一刹那间非常短暂,他没有倒下去。观众只看到他摇晃了一下,膝盖一弯,然后又看见他恢复过来,用左肩紧紧地护住下巴。”——好险,预警了。
“桑德尔照这样连打了几次,让汤姆一直保持着半昏迷状态,可是汤姆终于想出了一个以攻为守的办法。他假装用左拳进攻,可是马上退后半步,把右拳用全力向上猛攻。他把时间计算得非常准确,趁着桑德尔正在低头闪避时,把拳头端端正正地打到了他的脸上,打得桑德尔两脚腾空,缩成一团向后仰去,脑袋和肩膀同时撞倒在垫子上面。汤姆·金照这样连打中了两次,然后他就放手痛击他的对手,把他逼到绳子上面。他不让桑德尔有一点休息或者振作起来的机会,只顾一拳接一拳地捣下去,直到全场的观众都站起来,空气中充满了狂吼的喝彩声。可是桑德尔的气力和耐力是超群出众的,他仍旧站着。看起来,桑德尔肯定要给击昏过去了。场子旁边的一个警官被这种可怕的狠打吓坏了,连忙站起来阻止这场拳击。等到锣声一响,这一个回合宣告结束的时候,桑德尔一面摇摇晃晃地回到他的角落,一面对警官声明,说他仍旧很好,很有劲。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向后连跳了两下,那个警官就退让了。”——虽然暂时占了上风,可是对方年轻,自己却消耗很大。
“这时候,靠在自己的角落里喘得很厉害的汤姆·金非常失望。如果这场拳击给阻止了,那么,裁判就会迫不得已作出结论,那三十个金镑就会归他了。他跟桑德尔不一样,他不是为了争荣誉或者前程而来拳击的,他只为了那三十个金镑。现在,桑德尔只要休息一分钟就会恢复过来。”——再一次失望,下面就更艰难了。
“青年总有办法——这句话忽然在汤姆的脑子里一闪,他想起了他头一次听到这句话,是在他打垮斯托歇尔·比尔那天晚上。······不过,问题在于:他的气力不能恢复。那些突出的动脉和那颗疲劳已极的心脏使他不能在两个回合之间的休息时间内重振威力。而且,一开头他的气力就不充沛。他的腿很沉重,正在开始抽筋。他不应该在拳击之前走那两英里路。还有他早上一起来就非常想念的那块牛排。”——又是和以前对照,再次呼应牛排,预示着不妙的结局。
“第十一个回合的锣声响过之后,桑德尔为了显示他实际上并没有的锐气,发动了猛攻。汤姆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种虚张声势的把戏跟拳击本身一样古老。”——不知悔改,但给了老将机会。
“后来,他一直不让桑德尔休息,尽管他自己也受到痛击,但是他打中的次数要多得多,他打得桑德尔靠在绳子上,上下左右地用各种拳法擂过去,然后挣脱开对方的扭抱,或者用重拳打得对方不能来扭抱。每逢桑德尔快要倒下去的时候,他就用举起的一只手撑住他,而立刻用另一只手打得他靠在绳子上,不摔下去。”——继续消耗对方。
“半小时以来一直保存着实力的汤姆·金,现在一下子把他所有的力气全使出来了。这是他的惟一的机会——要是现在不赢,就根本赢不了啦。他的气力消耗得很快,他只希望在最后一点气力用完之前,能够打得对方爬不起来。因此,他一面继续猛攻,一面冷静地估计他的拳头的分量和它们造成的损伤,他这才看出桑德尔是一个很难打垮的人。桑德尔已经摇摇晃晃,站不稳了,可是汤姆的腿也在抽搐,他的指节也痛起来了。不过他还是咬紧牙关,猛捶狠打,每一次都打得自己的手疼得不得了。现在,他虽然实际上一拳也没有挨到,可是他的气力也在跟对方一样迅速地衰弱下去。他次次都打中要害,可是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分量了,而且每一拳都要经过极大的努力。他的腿跟铅一样重,看得出在拖来拖去;因此,把赌注押在桑德尔身上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很高兴,就大声地鼓励着桑德尔。这情形刺激得汤姆产生了一股劲儿。他一连打了两拳——左拳打在腹腔神经丛上,稍微高了一点,右拳横击在下巴上。这两拳打得并不重,可是本来就昏迷无力的桑德尔已经倒下去,躺在垫子上直哆嗦。裁判监视着他,对着他的耳朵,大声数着有关生死的秒数。如果在数到十秒之前他还没有起来,他就输了。全场的观众都肃静无声地站着。汤姆·金两腿发抖,勉强支持着。他感到一阵剧烈的眩晕,观众的脸好像一片大海,在他眼前波澜起伏,裁判数数的声音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到他耳朵里的。可是他认为自己是赢定了。一个挨了这么多重拳的人是不可能站起来的。”——能不能坚持到最后。
“桑德尔一起来,汤姆·金就开始进攻,不料打出去的两拳都给招架的胳膊挡住了,接着,桑德尔就跟他扭在一起,拼命地抵住他,裁判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他们拉开。汤姆也帮着摆脱自己。······汤姆·金忽然一阵悲痛,想到了那块牛排若来支撑他这必要的一击,那有多好啊!他鼓足力气,打了一拳,可是分量不够重,出手也不够快。桑德尔摇摆了一下,没有摔倒,蹒跚地退到绳子旁边就支撑住了。”——又是那块牛排。
“他好像给电火击中一样,感到了一种剧烈的痛苦,同时,眼前一黑,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完了。
“他觉得很饿。这不是那种寻常的、胃很疼的饥饿感觉,而是一种极度的衰弱,一种心口悸动,传遍全身的感觉。他回想起刚才比赛时桑德尔摇摇欲坠、快要失败的那一刻。唉,一块牛排就顶用了!决定胜负的那一拳就缺少这块牛排,现在他输了。这全因为那块牛排。”——再次呼应牛排。
“他觉得人很虚弱,身上处处酸疼。那些打碎了的指节也很疼,它们在警告他,即使他找到了一种粗活儿,也要等一个星期他才能握得住一把锄头或者铲子。饿得心口悸动的感觉使他想要呕吐。悲惨的心情压倒了他,他眼睛里涌出了不常有的泪水,他用手蒙住脸,一面哭,一面想起了很久之前那天晚上他对待斯托什尔·比尔的情形。可怜的老斯托什尔·比尔!现在他才明白了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痛哭。”——再一次呼应老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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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方向已经非常非常非常明确了,还在不断直接的渲染渲染渲染,那难免会觉得厌烦,节制在写作中还是非常必要的。
我不懂得拳击,但是经过作者描写,觉得他很懂,写得也很精彩,不知道行家看了什么感觉。
不断的和年轻时对照,写出了整个职业的心酸与悲哀。
一块牛排就像幽灵一样,不断出现,还是比较具有典型的象征意义,也挺巧妙的。不过按照现代心理学来说,这恐怕又有另一番解释。
刨除那些啰嗦的感觉,这还是一篇很精彩的作品,可以和主人公一起共情。
补注:读小说时不知道,读完再了解其人时,才发现杰克·伦敦对我国和我国人民极不友好,发表的《黄祸》、《前所未有的入侵》等惨无人道的文字,对我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因其在年仅四十岁时死于吸毒过量,已经没有机会向我们郑重道歉。这样的大作家的公开言论,无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给我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即使郑重道歉,也是无法弥补的!对于要不要发这一系列关于他的读后感,也纠结了好久。如果一棒子打死,也太绝对化、太没有气度了。好的作品,还是要学习,但邪恶残忍的言论,务必坚决严正反对!所以在每一篇读后感末尾,都加上这条补注,望读者可以明辨是非,综合把握。